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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娜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_新浪财经_新浪网

来源:龙行虎步网 编辑:探索 时间:2026-08-10 04:54:5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娜转债2026年付息的公告_新浪财经_新浪网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公告编号:2026-058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娜转债2026年付息的蒙娜蒙娜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材料披露的材料真实、准确、丽莎完善,集团没有虚假记载、股份公司关于公告误导性陈述或重点遗漏。有限尤其提示:1、转债“蒙娜转债”将于2026年8月17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年付每10张“蒙娜转债”(合方式面值1,息的新浪新浪000.00元)利息为18.00元(含税)。2、财经债权登记日:2026年8月14日(星期五)。蒙娜蒙娜3、丽莎除息日: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集团4、股份公司关于公告付息日: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有限5、转债“蒙娜转债”票面利率:首先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6、“蒙娜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14日,凡在2026年8月1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年8月1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8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0号”文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16,893万元。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验明正身》(以下简称“募集验明正身”)相关约定,在“蒙娜转债”的方式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蒙娜转债”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一、可转债基础状况1、债券代码:1270442、债券简称:蒙娜转债3、可转债发行量:人民币116,893万元(1,168.93万张)4、可转债上市量:人民币116,893万元(1,168.93万张)5、可转债上市时间:2021年9月16日6、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8月16日至2027年8月15日7、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2年2月21日至2027年8月15日8、可转债利息:首先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1)年利息方式算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先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方式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方式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2)付息方式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取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方式息苗子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先日。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先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方式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选定。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涵盖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方式息年度及之后方式息年度的利息。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10、可转债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11、可转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12、可转债的担保状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给予担保13、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于2026年6月24日出具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6】跟踪第【222】号02),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评级展望为稳固,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二、本次付息方式划根据《募集验明正身》的约定,本次付息为“蒙娜转债”第五年付息,方式息期间为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80%,本次付息每10张“蒙娜转债”(合方式面值1,000.00元)债券派发利息人民币18.00元(含税)。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14.40元;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对于持有“蒙娜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三、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1、债权登记日:2026年8月14日2、除息日:2026年8月17日3、付息日:2026年8月17日四、付息对象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8月1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蒙娜转债”持有人。五、付息方式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展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蒙娜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涵盖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方式息年度及之后方式息年度的利息。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验明正身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验明正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涵盖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验明正身根据《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涵盖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涵盖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关联的债券利息。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验明正身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七、关联方式投资者如需认识蒙娜转债的其他相关材料,请查阅 2021 年8 月1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验明正身》全文。咨询部门:证券部咨询电话:0757-81896639关联邮箱:monalisazqb@163.com特此公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6年8月10日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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